【生活中心/花蓮報導】花蓮縣政府近日宣布,自6月1日起正式擴大辦理「65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」及「65歲以上長者暨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」等福利政策,65歲以上長者最高每月826元健保費,及5萬假牙補助,及55歲以上原住民健保費等補助,進一步減輕長者經濟負擔,提升生活品質與健康照護。
健保補助65歲長輩、55歲原住民 6月1日正式上路
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,115年總預算通過後,各項照顧鄉親政策將全面推動;自6月1日起,凡設籍花蓮縣滿1年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,享有健保費補助;此外,針對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及65歲以上一般長者,提供假牙裝置補助,補助金額為5萬元,低收或中低收最高補助5萬5,000元。
縣府表示,健保費補助正式實施後,民眾收到5月份保險費繳費單,仍應自行繳費;本項補助健保自付之保險費,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26元為上限,符合補助資格者,無須另行向縣府提出申請,亦無須辦理退保作業,以免影響就醫權益。未來將持續提供長者更完善照顧與保障,讓長輩安心在地安老。

假牙補助:65歲以上、設籍3年之長者
徐榛蔚說,「115年度65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計畫」同步於6月1日起跑,不限於福利身分,只要符合設籍條件滿3年65歲以上長者,也能申請裝置活動假牙及固定假牙補助費用,讓長輩直接受惠。
縣府表示,假牙補助對象與最高額度分兩類:第一類(一般長者),為年滿65歲以上,且於112年1月1日前設籍本縣(設籍滿3年)之長者,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萬元。第二類(中低收長者)為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,設籍本縣並符合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、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、由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,或接受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或住宿照顧服務達50%以上者,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萬5,000元。
縣府補充,凡申請假牙補助之長者,備齊相關資料即可至符合本縣健保特約牙科醫療院所諮詢。縣府提醒一般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,請向原住民行政處提出申請,補助金額與65歲以上一般長者一致最高為5萬元。凡符合「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」或「秀林鄉公所假牙補助」補助資格者,與「65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計畫」不得重複申請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