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羅世宏

畢業於倫敦政經學院,立志不做大官,也不做大事。平日最喜歡做的事是閱讀、思考和寫作。最大缺點是「好為人師」。

國家人權委員會(簡稱人權會)於 2026 年 5 月發布《2023-2026 中程策略計畫:促進族群主流化及監測原住民族關切之權利》成果報告,是台灣在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》(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, ICERD)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後,第一份具體追蹤族群政策執行的獨立監督成果。

我讀著這份報告,有欣慰,也有疑慮。

欣慰的是,人權會在這份報告裡正式確認,「族群主流化」(ethnic mainstreaming)已成為台灣多元文化政策的核心戰略概念,亦即政府在制定各類政策時,應系統性地導入族群觀點,而非等族群問題惡化之後才以補救措施因應。這個思路本身並不新穎,但有了 ICERD 國際審查機制的外部壓力,它終於從倡議語言進入了政策問責的框架。

概念確立,結構落差仍在

然而疑慮也恰恰在此。族群主流化作為一種政策設計原則,其核心要求並不只是「導入族群觀點」這類模糊的行政指引,而是在制度的源頭,包括預算編列、法規審查、人事配置,都應逐一建立可操作的族群影響評估機制。若缺乏這個環節,族群主流化的推動很容易停留在各部會辦幾場工作坊、公務員修幾個學分的層次,卻與少數族群語言文化實際受到的結構性壓迫脫節。

ICERD 國際審查委員在 2023 至 2024 年間提出的意見與建議,明確指出台灣在族群間平等的法制保障上仍有落差,尤其是缺乏一部涵蓋集體申訴機制的反歧視法。以客家族群為例,《客家基本法》(2018 年修正版)已明定客語為國家語言,並建立個人語言權利的保障框架,但面對集體層次的語言歧視,現行法律仍缺乏有效的救濟途徑。這種制度空隙,在 ICERD 的審查框架下必然會被質疑。

語言政策的結構性困境

2021 年客委會發布的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調查顯示,民眾的客家認同人口持續增加,但客語聽說能力的實際提升卻沒有跟上。這個看似弔詭的現象,凸顯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:族群認同與語言活力是兩個不一定同步運動的變數。認同可以在不說母語的情況下延續,但語言一旦失去日常使用的場域,就會以難以逆轉的速度退出生命。

客委會在現行「國家客家發展計畫」(114-117 年)中提出「族群主流化政策綱領」的研擬目標,計畫透過跨部會協作,將族群觀點系統性導入各機關施政。這個方向是對的,但關鍵細節在於「誰來監督執行?」若沒有強制性的跨部會審查機制,族群主流化政策綱領很可能成為一份善意的倡議文件,而不是有約束力的制度設計。

人權會的成果報告在這一點上提供了重要功能:它作為獨立於政府行政體系之外的監督機構,有能力針對政策執行的落差提出批評,並追蹤改善進度。對客家族群而言,這種外部監督機制的存在,也是相當有必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