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客庄中心/綜合報導】苗栗縣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補助申請至11月30日止,每棟建築最高補助30萬,並放寬設備新品限制。苗栗縣政府呼籲,符合資格者儘速提出申請,把握補助機會。

苗栗縣府鼓勵民眾善用屋頂空間裝設再生能源設備,推動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」,每棟建築物最高可獲得30萬元補助。縣府提醒,申請期限至今年11月30日截止,補助案採「先到先審、用罄即止」,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。

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,計畫補助對象為私有住宅及依法設置之工廠建築,且建築物頂層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下。補助依設置容量計算,每瓩(kW)補助3000元(不足1瓩部分不計),每一棟建築物最高補助上限為30萬元,盼藉此提升縣內再生能源供給比例,攜手打造低碳永續環境。

此外,縣府放寬原先的新品限制,若發電設備已完工,並於202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縣府核發之太陽光電設備登記文件者,同樣可依規定提出申請;至於2025年已符合申請資格卻尚未申請補助者,今年也能依2026年計畫規定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