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父母離異,其中一方就此離開子女的生命歷程,一走了之,連扶養費都不 願意支付。子女長大後,卻突然收到這個從來不參與生命的爸/媽,要求應盡的 扶養義務,更甚使用騷擾、提告的方式。不願意扶養「天邊父母」也算是不孝 嗎?有哪些方式應對這樣不合理的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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