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菁玲

|【勵馨專題】#Me Too事件相關探討(上)|

2023-06-30 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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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勵馨專題】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 賴文珍主任

*面對一連串的Me Too事件,勵馨的觀察與做法

-鼓勵受害者說出自己的故事,說出來不見得一定要走司法程序,但說出來是有意義的,敘述會帶來力量

-聯合國憲章:人生而平等,但台灣的「父權社會」思維、「父權結構」仍很容易矮化、物化、性化女性角色(目前的排序:男性-女性-多元性別),「父權結構」的設計往往很刻意地把女性及多元性別放在根底的位置

-廁所偷拍、分手暴力等 幾乎都是男性對女性

-一切都是權力結構的問題,若我們沒有看清楚在性騷擾、性侵害、性猥褻中的權力結構,而只一味地要求受害者「應該說出來」,問題還是會一再發生

-「Me Too」是性別權力不對等的集體事件 是集體父權結構的權力暴力及權力控制

 

*在職場遇到性騷,只要跟主管說出事件(主管知情就等同於公司知情),公司就應做立即有效的處理,如啟動調查、找專家學者來調查處理,說出來可幫助事情釐清

*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當事人有七至八成選擇不申訴,成為了「沉默的黑數」,不申訴的原因「擔心別人閒言閒語」(15.5%)、 「擔心失去工作」(13.5)、「擔心遭受二度傷害」(7.0%)、「不知申訴管道」(5.1%)、「擔心調離原工作」等原因,以上因素占超過四成

*在勵馨基金會2021年底完成的「性別暴力調查報告」,在職場性騷擾有25%曾提出申訴,而申訴的過程中,最大的困難是證據不足佔50%,其次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佔37.87%

*不了解申訴管道及後續如何處理,歡迎打給勵馨,讓專業社工、諮商人員跟您討論並給予建議

*「行為人」要為自己所做的行為負責,要懂得觀察被行為人反應,勿做出讓人不舒服的舉動

*我們越了解相關法令,加害人就越沒有機會鑽法律的漏洞

*相關法令:性別工作平等法、性騷擾防治法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性別平等教育法等

*法令啟動後的機制、法與法之間要如何連動、哪裡還需補強

*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!

 

<播放歌曲>

巫婆塔/羅思容與孤毛頭

雙雙/米莎

女人/葉鈺渟

測量/羅思容與孤毛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