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遵憲駐日期間,針對日本於1875年派兵佔領琉球,建議對日本採取強硬的政策和立場。1882年,調任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。適逢美國議院制訂了《限制華工條例》15條,舊金山僑民深受其害,多名僑民被當地政府以“不衛生”為藉口而被捕入獄。此前,就此已向清政府提出對策,但未被採納。因此,他只能在自己職權範圍內,盡力保護中國僑民。他在視察舊金山華工聚住地之後,親自探望關押華工的美國監獄,並叫隨從丈量監牢面積,責問美國人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