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林圍牆倒塌前,有一位東德的年青人想爬牆逃到西德,後來被衛兵開槍打死。兩德統一後,法官判這位衛兵有殺人罪,因為法官告誡這位士兵,執勤時是必須依規定,但是可以打偏一點,留一條人命,這種觀念就是善良的態度。我們在做任何事時也是一樣,但是規定是死的,執勤時可以保有一點對當事人好的態度。在對與錯之間,也許還有一點模糊的空間讓人選擇,所謂身在公門好修行不就是這樣。如果處處刁難,也許是依規定,但是卻傷害了他人。尤其是執法人員,更要有這種善良的態度。